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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報7月26日訊(記者 劉文韜 通訊員 李天南)7月23日至25日,省人大常委會組SD記憶卡織部分全國人大代表就洞庭湖生態經濟區建立生態補償機制進行了專題調研。省人大常委會副主任徐明華參加調研。
  調研期間,代表們聽取了省發改委、省財政廳、省環保廳、省水利廳、省林業廳有關情況彙報,還分別在岳陽、益陽、常德召開座談會,聽取3市及部分縣(市)情況介紹,並實地查看了洞庭湖水質、濕地保護和生態建設等情況。據介紹,洞庭湖生態經濟區跨湖南、湖北兩省5市33個縣(市、區),總面積6.05萬平方公里,擔負著長江流域生態安全、水安全和國家糧食安全的重大責任。但由於多年來不合理的開發利用,洞庭湖生態經濟區生態不斷退化,生態危機日漸凸顯,因此亟須通過建立生態補償機制來強化資源環境保護,從根本上消除生態退化危機,保障生態經濟區的可持續發展。代表們建議,要從補償的範圍、對ssd固態硬碟象、標準、方式和時間等方面著手,探索建立洞庭湖生態補償的長效機制,使洞庭湖生態補償制度化、常態化。
  徐明華在調研時指出,洞庭湖生態經濟區建設已經上升為國家戰略,這對於洞庭湖生態保護是重大機遇。要緊緊圍繞國家批覆的《洞庭湖生態經濟區規劃》,建立以洞庭湖生態經濟區為單元的長效、穩定、合理的生態補償機制;要明確生態補償的定位,認真研究補償的範圍;要充分把握國家的有關法律政策,使生態補償機制具有科外接式硬碟學性。在湘全國人大代表和省市各有關部門要進一步認真研究,形成有見地、有分量的專題調研報告,通過國務院及其有關部門的研究處理,推動洞庭湖生態補償機制的建立。  (原標題:建立洞庭湖區生態補償機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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